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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港澳居民可在内地开诊所 | |||||||||
【2009/6/27】 | |||||||||
本报讯 (记者曹 政)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对香港、澳门 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港澳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进一步放宽。自今年10月起,港澳居民可在内地开设个体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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