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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家长尊重孩子的小秘密 | |||||||||
【2010/8/13】 | |||||||||
孩子有些小秘密的时候总是放在心上或写在日记中。为了解孩子的思想状况,一些家长背着孩子偷看他们的日记和QQ聊天记录。今后,这些表面上看是“为孩子好”的行为将被禁止。希望孩子们也可以守住心中的秘密。 为了更好的保护好孩子的秘密,在《条例》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院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都会选择隐敝的地方审理。 性侵害的案件越来越多,而对于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法院一律不得公开审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给予被害人特别保护,不让其他人知道这样的事情。 (79810)(146)(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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