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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工作相关要求节选介绍 | |||||||||
【2009/12/7】 | |||||||||
对于相关的医疗管理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加大公共投入,建立和完善药品监督管理协调制度和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据好医疗的质量问题。 县区的相关医疗问题要即时向省管理部门进行汇报,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市、州、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药品类的管理,要做到严把关,严检查。 (78)(1881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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