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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转发《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 | |||||||||
【2009/10/20】 | |||||||||
根据相关的报道了解,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要符合七个条件:开办人应当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至少有1名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5年以上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至少有1张按摩床及相应的按摩所需用品,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意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的证明文件等,具体规定要参照《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还规定,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得开展推拿(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不得开具药品处方、医学诊断证明,不得签署与盲人医疗按摩无关的医学证明文件。此外,雇用非盲人从事医疗保健活动的,将可能被吊销执照,将被有关部门进行严重的处分。 (115)(1267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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