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员工医疗费用的问题_中国白癜风网_白癜风特征|白癜风病因|白癜风诊断|白癜风初期症状|白癜风治疗|白癜风治愈案例|白癜风资讯    
白癜风 白癜风治疗 白癜风专科医院 关于我们 北京白癜风 网站地图
 
北京白癜风医院
中国白癜风网
北京白癜风专科医院
白癜风健康资讯
北京最好白癜风医院
白癜风保健
白斑风
白癜风治疗
治白癜风
白癜风案例
白癜风治疗
白癜风有问必答
| 白癜风健康资讯首页 | 健康快讯 | 健康趣闻 | 健康评论 | 热点关注 | 健康各地 | 健康法规 | 新药 | 求救 | 中医资讯 |
| 西医资讯 | 中西医资讯 | 论文 |
您现在的位置: 白癜风_白癜风治疗_中国白癜风网 >> 白癜风健康资讯 >> 健康各地 >> 正文 >> 正文
中国白癜风网 添加到百度搜藏 白癜风专科医院 北京白癜风 收藏到QQ书签
  • 上一篇文章:
  •    
    工伤员工医疗费用的问题
    【2009/10/12】

        

     

      为了解决在工作期间负伤特别是重伤的职工由于先期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等问题,福建省厦门市社保中心近期出台规定,在没有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工伤职工可先行到社保机构报销医疗费用。这样,在工作期间负伤特别是重伤的职工就可以先行报销医疗费用,从而使工伤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切切实实的解决负伤职工应为医疗费用过重而得不到治疗的问题。

      “以前对于因第三人责任导致职工工伤,肇事者逃逸的,一定得等找到肇事者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工伤职工才能得到赔偿,”据福建省厦门市社保中心介绍:“这样导致工伤职工先行负担过重。”。为此,厦门市社保中心规定,对责任已经认定清楚,事故发生时间已满一年的,可先行到所属的社保机构报销医疗费用。这样的话,可以有效解决工伤职工由先行医疗费用负担过重,而在没有得到彻底治疗之前,就停止医治的问题。

      为了方便导致工伤职工就医,对参加社保的职工,厦门市社保中心还推行“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统一记账结算”的便民服务措施,采用社保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免去参保对象治疗期间要垫付工伤治疗费用造成的经济负担。另外,厦门市社保中心与全市25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3家工伤保险辅助医疗器具配置协议机构、1家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签订了《厦门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服务协议书》,引导规范工伤协议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从而,解决工伤职工由于医疗费用和社会负担而不就医或提前停止就医的问题,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很好的治疗。

      (98)


  • 下一篇文章:
  •  
    Baidu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一根银的故事
    白驳风 小儿白癜风 白癜风的中医史 北京白癜风专科医院 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治疗白癜风 小儿白癜风 北京京城皮肤病医院 北京白癜风医院
    北京白癜风 白癜风资讯网 白癜风专科医院 白癜风专科 白癜风的治疗方法 皮肤病 猪流感 皮肤科 白癜疯 白癜风的危害 白癜风初期症状图
    白癜风饮食 白驳风医院 白癜风病因 白癜风传染 白癜风的治疗 白癜风能治好吗 白癜风饮食 白癜风治疗医院 北京皮肤病医院 青少年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