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发展到现在,已经有了历史上的突破,而医保模式也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但是有人彻底否定现在的医保模式,代之以“个人医疗交款银行账户+国民健康保障公益金”模式,减少管理环节过多造成的“跑冒滴漏、权利寻租”!谈到“跑冒滴漏”,盗取医保资金的事件每天都在全国各地发生;谈到权利寻租,一个药品进入医保的公关费用“海了去了”;而最为严重的是,医保资源其实是被少数的富贵阶层所享用,因为有医保等级制的封建遗风!医保等级制本质上是违反宪法的,这对我们很多人都不是很公平,但就这种现实依然存在着。
保障制度是对每位公民的一种权利,但是以目前现状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分等级制的, 等级是官员、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人员,享受优越的财政拨款的养老、公费医疗甚至公费疗养;第二等级是一般城市职工,企业和个人各交一部分保险费用,个人账户加社会统筹;第三等级是城市无固定工作的居民,购买商业保险;第四等级是农村人口,参加低层次的农村养老与合作医疗。这种现象明显的表明了我国的等级分化制度。
在没有进入社会主义这前,这种等级制度还只在干部中实行,现在推广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于是有了局级公司、师级歌星、厅级方丈、副部级院士等等。除了一些民营企业外,举凡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甚至道观佛寺等一切社会组织,都被划定了相应的等级,一切官员也都分成县管干部、市管干部、省管干部,等等。同级干部都有严格的座次顺序,不同级干部更有不可逾越的排名及待遇——享有怎样层次的医疗和疗养待遇,全看他的级别高低,这是一种严重的封建时候的制度,对我们这些人是很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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