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陈某因工伤去医院挂科就诊,治疗后其出现两肋弓以下双下肢截瘫,大小便功能障碍的状况,现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各项费用总计五十余万。医院则认为诊治时并无医疗过失,陈某的损害后果与医院的治疗没有因果关系,医学上无法治愈其损失,只能做出适当补偿,但赔偿金额问题一直无法达到一致。
陈某患病增加了很多的家庭开支,陈某的家属称,由于陈志向病情严重,家属辞职在家照顾,导致原本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雪上加霜,他们生活已难以维持。法院在审理该起案件时,没有遵循常规的证据交换、医疗事故鉴定、开庭审理、调解、判决的程序,也没有草率地轻易下判,而是做实做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希望病人和医院互换角度,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
通过此方法,双方和平达成协议。法院从依法平等、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从证据、损失、责任、争执焦点、当事人心理等多个环节入手,听苦情、摸实情、叙真情,最终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顺利的平息了一场医患风波。
(58645)(1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