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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的解决之法 | |||||||||
【2012/7/14】 | |||||||||
患者治疗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为避免重复治疗给患者带来负担,省政府明确要求,逐步在全省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实行全省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一本通”,这会对患者们提供很大的便利。 对于这个问题,许多城市也做了相关的实施。城市圈相关试点工作已经铺开。省卫生厅出台暂行规定。互认项目选择稳定性好、质量比较容易控制和费用较高的项目。细则还规定“不予互认”的情况,包括病情变化者;检查的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者;急诊、急救患者等,让患者们更好更快的得到解决。 不仅如此,还有一些问题也是得到了解决。针对群众遇到的看病需先“垫支”、为报销医药费用“跑腿”、“排长队”等现象,省政府要求,公立医院对统筹区域内的参保者只收取住院医药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直接结算。明显降低参保病人预交金金额。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向医院拨付一定数额的周转金,并及时足额结算医疗保障费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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