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伟)随着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的到来,石家庄市全面启动市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该活动将通过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促进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力争年底前超过50%的市区区级以上医院创建成为“无烟医院”。
■须设戒烟医生及咨询电话
记者从市爱卫办获悉,此次创建活动的创建范围是石家庄市区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年底前全部创建成为无烟医疗机构。
依照新制定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无烟医院”所属区域应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室内完全禁烟;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等。在此基础上,“无烟医院”内的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成功戒烟者发出控烟倡议
作为河北省 家开设专业戒烟门诊的医疗机构,石家庄市 医院于5月31日率先全面启动“无烟医院”的创建。“现在还在吸烟的朋友,当您来医院就诊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健康,也为了家人及其他人的身体健康,更为了创造整洁、文明、舒适的就医环境,请在踏进医院的那一刻停止吸烟。”在该院创建活动的启动仪式上,靠着坚定的自制力戒烟成功的赵学雷向来医院就诊的患者及其亲朋好友发出控烟倡议。
■医院职工触碰“雷区”将严处
据市 医院院长闫纯锴介绍,该院在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将强化督导,实现门诊候诊区、病房、手术室门口等候区、工作间、走廊、电梯、厕所等处全部禁烟,来访者或患者禁止在室内吸烟。
市 医院将从8月1日起全院实行控烟监管,力争在8月底使医院无烟科室达到100%。届时,该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医院职工上班时间在院内办公场所吸烟、穿工作服在吸烟区内吸烟的,发现一人次,处罚50元;医务人员未履行劝控烟责任和义务,对身边吸烟者没有进行劝阻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元;个人受处罚累计达到四次以上并屡教不改者,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为期15天的待岗培训。
倡议市民在公共场所禁烟
本报讯(记者刘伟)5月31日上午,市爱卫办等单位在东尚广场举办了戒烟宣传活动,为过往市民提供戒烟知识咨询。同时,省卫生厅、市卫生局以及市 医院等10家单位全体员工在当天向社会发出倡议: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带头不吸烟,并劝阻他人吸烟;在各类公务活动及社会活动中主动不敬烟,不接受敬烟;积极宣传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等。工作人员还在活动现场发放蓝色戒烟丝带,帮助烟民缠住夹烟卷的手指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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