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孟庆普□ 截至5月14日中午,正在当地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的山东甲型H1N1流感确诊患者情况良好,体温正常。对该病例的处置及对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处理,有媒体问能不能仅凭一个电话就扣住一节车厢的人?昨天,有关卫生法律专家、法律界人士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官方被质疑隔离处理不及时
据卫生部通报,山东甲型H1N1流感患者吕某某5月7日12时(加拿大时间)乘AC029航班从加拿大出发,5月8日14时30分抵达北京。5月10日20时,患者自感发热。5月11日下午自测体温39℃,并伴有咽痛、头痛等症状。5月11日19时25分,患者乘坐D41次列车离开北京,当晚22时35分抵达济南。患者于21时49分在火车上通过亲戚电话向济南市疾控中心报告,济南市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在列车抵达济南后,立即将其转送济南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媒体的疑问在于,从21时49分疑似患者在火车上报告,到22时35分D41次列车到达济南站,中间有四五十分钟时间,但结果是同车乘客在抵达后都各自散去。济南市卫生部门为什么没有在 时间向铁路部门通报?有关方面为什么没有对患者同车厢乘客采取防控措施?
对此,济南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回答,“疾控中心要调‘120’负压急救车,要通知定点医院,疾控人员还要穿隔离服,进行一级防护,到车站还需要10分钟,根本来不及通知”;“铁路疾控部门和卫生部门只有业务往来,没有直接联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在没有确定疑似病例的情况下,无权对同车抵济的其他人实施医学隔离观察”。
六类传染病人可采取限制措施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法学教授宋文质说,由于隔离、指定场所医学观察等防控手段涉及限制人身自由行为,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疫情的控制措施有明确的授权规定。当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医疗机构应及时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根据法律规定,目前有6类传染病可采取上述限制措施,包括:甲类传染病的鼠疫和霍乱;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黄热病也类比甲类传染病管理;甲型H1N1流感归类为乙类传染病,但也比照甲类传染病管理。
宋文质说,对确诊、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以及他们的密切接触者,采取限制性措施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如果只是发烧或者嗓子疼,要不要隔离、医学观察,法律并没有明确的授权规定。济南市卫生部门当时获得的信息,仅仅是“加拿大”、“发热”、“咽痛”、“头痛”等字眼,并没有见过病人,当然也不能对病人作出诊断。因此,从法律角度看,济南市卫生部门的做法并无不当之处。
《传染病防治法释义》一书的主要作者、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利强认为,法律不可能对具体病症规定得那么细,在很多情况下,采取什么样的控制措施更多取决于决策者的水平、能力以及对形势的判断。以该病例而言,比较完美的解决方案是,济南市卫生部门尽快通知铁路防疫部门,在列车未到站前,及时登记患者周围旅客的联系方式,等患者确诊后,及时联络,再采取必要的手段。仅登记联系方式,不采取其他限制手段,即使最终没有确诊,也不会影响旅客正常的行动。“从这个意义上看,尽管近几年政府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但在面临具体案例时,在操作层面,相应的应急意识、决策水平还有需要提升的地方。”
宋文质认为,如何平衡公共卫生处理措施和个人权利间的关系不仅是法律问题,更与特定的社会政治文化环境密切相关。在此次全球应 型H1N1流感的过程中,不同国家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对待传染病人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政府其实一直在试图平衡一种关系,即面对传染病疫情,既不能没有反应,也又不能反应过度。
鼓励民众主动报告
在采访中,宋文质提起一件旧事:2007年5月,美国一对新婚夫妇从亚特兰大乘飞机飞往法国巴黎,然后从巴黎飞往希腊雅典,再从雅典飞往意大利罗马,接着是从罗马飞往捷克布拉格,再从布拉格乘坐航班飞往加拿大蒙特利尔, 他们在蒙特利尔租车开往美国纽约市。因为丈夫是“超级耐药结核”病人,他们的环球旅行不仅给欧洲人和美国人带来一次不小的惊慌,更引发了各界对传染病人责任和义务的广泛讨论。尽管这对夫妇一到纽约,美国疾病和预防控制中心就派专机将他们接到亚特兰大的隔离医院接受专门治疗,但欧美各界讨论的 结果是,防控传染病应更多着眼于病人的社会责任意识,而不能单单依靠于法律强制。有意思的是,这次风波出现后,我国台湾卫生部门规定,从当年7月1日起,罹患传染性肺结核的病人不应搭乘航程8小时以上的国际航班,而患有耐多药肺结核的病人,按照规定不论航程长短都不应搭机,违者可被处以新台币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宋文质认为,目前,甲型H1N1流感已传入我国,防控形势严峻。在公众健康教育中,除了普及个人卫生习惯等知识,还应注意培养民众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告诉大家,一旦有了相应症状一定要及时就医,主动报告,密切接触者也要主动配合政府的隔离措施。这既是对个人的健康负责,也是对其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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