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络上广泛的传出抑制甲型流感的抗病*口罩已经面世,针对这一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11月11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药监部门从未批准过抑制“甲流”病*的抗病*口罩,并对相关的企业进行调查看是否是企业私自生产。
经调查结果显示,原来是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声称可生产防“甲流”口罩的企业,其生产基地为永清县大辛阁明大针织厂,位于河北省永清县大辛阁乡赵各庄村,是一家主要从事纺织品加工销售的个体企业。截至11月9日,该厂共生产“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8012只,销售了5000只,每只售价9.5元,对此,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相关的证件调查,经调查后显示,天津明大公司和永清县大辛阁明大针织厂并没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该口罩也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该公司完全属于借机谋力的行为。
对此,国家的相关部门规定查封该厂的涉案产品和设备,并要求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生产企业追回已销售的“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主动删除企业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对于此案,有关的公安部门将进行进一步的取证,完成后将对该公司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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