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传播疫情的出入境人员物品都要检疫_中国白癜风网_白癜风特征|白癜风病因|白癜风诊断|白癜风初期症状|白癜风治疗|白癜风治愈案例|白癜风资讯    
白癜风 白癜风治疗 白癜风专科医院 关于我们 北京白癜风 网站地图
 
北京白癜风医院
中国白癜风网
北京白癜风专科医院
白癜风健康资讯
北京最好白癜风医院
白癜风保健
白斑风
白癜风治疗
治白癜风
白癜风案例
白癜风治疗
白癜风有问必答
| 白癜风健康资讯首页 | 健康快讯 | 健康趣闻 | 健康评论 | 热点关注 | 健康各地 | 健康法规 | 新药 | 求救 | 中医资讯 |
| 西医资讯 | 中西医资讯 | 论文 |
您现在的位置: 白癜风_白癜风治疗_中国白癜风网 >> 白癜风健康资讯 >> 健康快讯 >> 正文 >> 正文
中国白癜风网 添加到百度搜藏 白癜风专科医院 北京白癜风 收藏到QQ书签
  • 上一篇文章:
  •    
    可能传播疫情的出入境人员物品都要检疫
    【2009/5/6】

        

      据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  (记者周婷玉)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在5月4日接受采访时指出,可能传播甲型H1N1流感的出入境人员和物品需要接受检疫,以 限度地降低疾病传播的风险。

      “世界卫生组织已将流感大流行应对级别上升为第五级,全球可能发生更大规模的疫情并跨境传播,而我国也存在着输入性病例的可能。”这位负责人说,为有效防止此病在我国的传入、传播和蔓延,有必要将此病纳入法定传染病和检疫传染病名录,依法对入境人员进行检疫。

      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

      据介绍,甲型H1N1流感作为国务院确定公布的传染病实施检疫管理,主要管理措施包括: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及可能传播甲型H1N1流感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或者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 下一篇文章:
  •  
    Baidu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白驳风 小儿白癜风 白癜风的中医史 北京白癜风专科医院 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治疗白癜风 小儿白癜风 北京京城皮肤病医院 北京白癜风医院
    北京白癜风 白癜风资讯网 白癜风专科医院 白癜风专科 白癜风的治疗方法 皮肤病 猪流感 皮肤科 白癜疯 白癜风的危害 白癜风初期症状图
    白癜风饮食 白驳风医院 白癜风病因 白癜风传染 白癜风的治疗 白癜风能治好吗 白癜风饮食 白癜风治疗医院 北京皮肤病医院 青少年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