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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热线的部分有关要求 | |||||||||
【2011/5/12】 | |||||||||
对于各种服务,有关部门也做了一些规定。热线服务为社会公益性质,应遵循心理卫生服务的专业规律,尊重求助者的文化差异和多样性。热线建设坚持自愿原则,实行分级建设、属地化管理。热线应设在具备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服务能力的精神专科医院,或者有精神科特长的综合性医院,并由设立医院承担日常管理和维护,这样才能为更多的人提供服务。 办理这样的热线咨询有什么要求呢?热线咨询员应当具有医学、护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其中之一学科背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接受过心理卫生专业训练,通过热线服务技能考核后持证上岗。特别强调,热线咨询员应尊重求助者隐私权,不得擅自将求助者个人信息、求助问题以及其他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办理热线咨询不仅仅是上面讲的那些,设立热线的医院应当成立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组成的心理援助热线专家组,定期对当地参加热线服务的人员进行专业督导和指导,保障热线服务规范开展。热线服务方式为电话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总是就是给部分人提供方便。 (43109)(35)(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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