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辽宁就业将有大病医保_中国白癜风网_白癜风特征|白癜风病因|白癜风诊断|白癜风初期症状|白癜风治疗|白癜风治愈案例|白癜风资讯    
白癜风 白癜风治疗 白癜风专科医院 关于我们 北京白癜风 网站地图
 
北京白癜风医院
中国白癜风网
北京白癜风专科医院
白癜风健康资讯
北京最好白癜风医院
白癜风保健
白斑风
白癜风治疗
治白癜风
白癜风案例
白癜风治疗
白癜风有问必答
| 白癜风健康资讯首页 | 健康快讯 | 健康趣闻 | 健康评论 | 热点关注 | 健康各地 | 健康法规 | 新药 | 求救 | 中医资讯 |
| 西医资讯 | 中西医资讯 | 论文 |
您现在的位置: 白癜风_白癜风治疗_中国白癜风网 >> 白癜风健康资讯 >> 健康快讯 >> 正文 >> 正文
中国白癜风网 添加到百度搜藏 白癜风专科医院 北京白癜风 收藏到QQ书签
  • 上一篇文章:
  •    
    农民工在辽宁就业将有大病医保
    【2009/4/18】

        
      本报讯  (记者阎  红)近日,辽宁省政府以省政府令的形式,下发了《辽宁省农民工权益保护规定(草案)》,并将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农民工可以免费办理基本医疗卫生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也就是说,在该省就业的农民工也将有医疗保险。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在辽宁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约有180万人。这些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采掘、加工制造、房屋装修、餐饮服务等行业。

      《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据了解,鉴于农民工具有相对年轻、发病率低、工资收入低、流动性大等特点,该省对农民工参保主要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务工期间的住院或大病医疗费用。

      《规定》明确指出,农民工参加基本医保个人不缴费,而且不计缴费年限,不建个人账户,只参加住院费用统筹,缴费当期就开始享受基本医保住院统筹待遇。另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简化农民工参保手续,不得以用人单位未在本地参加其他种类的社会保险为由拒绝办理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 下一篇文章:
  •  
    Baidu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单位缴费 个人免费 农民工在
    白驳风 小儿白癜风 白癜风的中医史 北京白癜风专科医院 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治疗白癜风 小儿白癜风 北京京城皮肤病医院 北京白癜风医院
    北京白癜风 白癜风资讯网 白癜风专科医院 白癜风专科 白癜风的治疗方法 皮肤病 猪流感 皮肤科 白癜疯 白癜风的危害 白癜风初期症状图
    白癜风饮食 白驳风医院 白癜风病因 白癜风传染 白癜风的治疗 白癜风能治好吗 白癜风饮食 白癜风治疗医院 北京皮肤病医院 青少年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