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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房验收 实施分项 | |||||||||
【2010/8/12】 | |||||||||
此次的分套验收制度十分严格,分套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得竣工验收分套验收时不得简化分套验收程序,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分套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按套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并分别加盖质量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表》(一式四份),并作为验收资料存档。凡分套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分套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住户。我省要求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分套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布交付工程分套验收结果。对分套验收中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关负责人处罚。 根据有关部门介绍道:楼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门窗安装质量;栏杆、护栏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主要空间尺寸;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建筑节能;烟道、通风道、邮政信报箱和空调孔、板设置等。各各方面严格把关,确保住宅的安全性。 (88334)(1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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