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央企业的一则通知内容如下, 条为适应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的管理,都是在严密的讨论下制定的。
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内容是这样讲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以下简称董事会试点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外部董事,是指国资委任命、聘用的在董事会试点企业专门担任外部董事的人员。专职外部董事在任期内,不在任职企业担任其他职务,不在任职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任职。相关职位的人员一定要遵循以上制度。
此次通知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一)社会认可、出资人认可原则;(二)专业、专管、专职、专用原则;(三)权利与责任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四)依法管理原则。只有全面的完善,才有把管理做得更好。
(18268)(2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