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相关的媒体报导,贵州省人民政府就大中型水库库区水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发出通知。
据相关的政府官员表示,《贵州省大中型水库库区水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以下发日生效,请认真贯彻执行。近此年来,由于贵州省发出不少的水灾,贵州省人民政府特些定出此方案,还望各地区认真执行。
据相关的专家表示,贵州省大中型水库库区水域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库区水域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还望各行政部门认真执行监督管理工作,以保证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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