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工程局发布了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此次发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行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引导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健康发展,在此项新规定下发后,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7]27号)同时废止。
相关的内容请参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各部门要严格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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