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发展工作,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各保监局,各相关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发布了相关的通知。
具体内容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发展工作的通知》。
希望各相保险关公司在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同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08年农业保险工作保障农业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保监发〔2008〕22号)、《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8〕61号)和《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9〕56号)等文件的要求,坚持把农业保险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工作力度,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享受到这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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