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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提出廉租住房规定 | |||||||||
【2012/9/8】 | |||||||||
某市提出廉租住房规定,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为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是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通过一定方式租赁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居住,签定租赁协议,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公共服务活动,为廉租住房用户提供相应服务。 业内人士还表示,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全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指导和监督。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工作,坚强对廉租房的管理制度。 另外,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规定,还要投资建设的南苑廉租住房小区(以下简称南苑小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后的管理由市直公房管理处负责,颍州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监管,使住房保障得到提高。 (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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