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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人们了解的法律内容
    【2011/11/24】

        

      

      每个人都该是爱国爱家的好人民,关于国家的事情要多多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依法维护诉讼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关于此次规定,每个人都该知道。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详细的内容,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们一定要依法办事,切勿触犯法律。

      除此之外,人们还应该了解更多的内容。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一条审查并作出裁定。基本的法律常识,应该了解。

      (2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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