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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援外医疗人员的一份通知 | |||||||||
【2011/9/1】 | |||||||||
从某份报刊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援外医疗队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为规范援外医疗队统一标识(以下简称医疗队标识)的使用,加强对医疗队标识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医疗队标识正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国旗下方由“中国医疗队”大写外文译文组成。主要是为了创建更好的医疗标识。 各个部门的人员对这次的通知很看重,医疗队标识使用人是指承担卫生部援外医疗队任务的中国医疗机构、医疗队员和经卫生部同意可以使用医疗队标识的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医疗队标识。除本办法规定的使用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医疗队标识,这一点大家千万要记牢了。 接下来了解下这一条内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卫生部对外医疗援助项目的中国医疗队应当使用医疗队标识:医疗队员统一工作服装的左上角;卫生部为医疗队提供使用的医疗设备、车辆等物资的适当位置上;卫生部举办或经卫生部批准举办的援外医疗活动;卫生部认为应当使用标识的其他情况。朋友们应该深入了解下上述内容。 (18644)(24)(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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