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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产品很多要看准了再挑
    【2011/7/15】

        


      现在的化妆品种类越来越多,难免会有些人乘机作乱。办法称,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当事人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这样就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对于进出口化妆品有什么措施呢?办法称,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化妆品建立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进出口化妆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或者国内外发生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可能影响到进出口化妆品安全时,国家质检总局和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启动风险预警机制,采取快速反应措施。尽量让更多的消费者权利受到侵犯。

      对于已检查出问题的化妆品有这样的规定:进口化妆品存在安全问题,可能或者已经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收货人应当主动召回并立即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收货人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做好召回记录。收货人不主动召回的,检验检疫机构可以责令召回。如果不按规定做到有权受到惩处。

      (30)(189410)(11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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