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份报道中曾有一则这样的事件,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城管执法局体制未变,仍为市市政市容委部门管理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并开展工作,不需要政府部门来干涉。
当时有一个城管队的队员说,治安总队总队长兼任局长后,跟原来相比,他们的执法模式还没有发生变化,以后会不会变,现在还不知道。城管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系“动用”公安力量的主要原因。有调查报告也显示,城管执法面临体制、资金、人力等种种难题,在解决的时候仅依靠政府的规定是不够的。
另外相关人员还这样说,市执法局的直接管理权,范围只覆盖局直属的几十人综合执法大队。其与所有区县的执法大队,只有业务关系。而容易出现问题的,正是区县执法大队及其所属的数百个街乡执法分队。另外,区县一级的管理体制,只对区县的任务负责,如果市里的任务和区县不一致,上万人的城管执法队伍不能形成合力,所以说必须大家团结一致,形成一股力才能把治安管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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