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发布一项通知,当年出生的农村新生儿可以随母亲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这一政策将会慢慢的实施。
根据以上的通知详细指出,由于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期限内,在其父母已经参加新农合的情况下,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制度,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新生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当地一人 封顶线。此做法旨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及时治疗新生儿、婴儿期疾病。目前正在使用的新农合信息系统可以增补新生儿、婴儿为参合对象,新生儿的住院费用补偿只能与其母亲发生的住院费用合并补偿。这一通知对于农村来说是一个好的消息。
为了更好管理和落实这一通知,按照相关规定,各地在办理新生儿、婴儿住院费用补偿时,需要新生儿家属提供完整的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有效的证明以及代办者身份证明。还有一些相关的重要证明。
(10168)(15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