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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推行新诊疗结算制度 | |||||||||
【2010/5/21】 | |||||||||
本报记者发回报道4月3日,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新疆将推行10项便民举措。其中最受人关注的是,根据患者医保身份,新疆将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在更大程度上解决了群众无钱看病问题。 我们为此咨询了相关的人士,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政暨医疗服务监管工作会议透露,今年推行的10项便民举措包括: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邮寄检查报告、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简化诊疗流程、实施生活护理等整体护理、开展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逐步实现先诊疗后结算、提供多需求的人性化护理、优化医疗服务系统和流程以及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务实地为群众做实事。 为有力地推进这10项便民举措,据自治区卫生厅厅长说,今年,新疆将主动从公立医院做起,改革公立医院收费服务管理,减少患者预付医药费用的情况。医院还将与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协作,探索实施总额预付、单病种付费(收费)等措施,同时与预约诊疗措施相结合,根据患者医保身份,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逐步推行持卡就诊实时结算,实现患者在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均由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各种结算制度、经办机构直接结算。从而减少了群众看病付费的担忧。 (51589)(36)(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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