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下的举报有奖更加的可信_中国白癜风网_白癜风特征|白癜风病因|白癜风诊断|白癜风初期症状|白癜风治疗|白癜风治愈案例|白癜风资讯    
白癜风 白癜风治疗 白癜风专科医院 关于我们 北京白癜风 网站地图
 
北京白癜风医院
中国白癜风网
北京白癜风专科医院
白癜风健康资讯
北京最好白癜风医院
白癜风保健
白斑风
白癜风治疗
治白癜风
白癜风案例
白癜风治疗
白癜风有问必答
| 白癜风健康资讯首页 | 健康快讯 | 健康趣闻 | 健康评论 | 热点关注 | 健康各地 | 健康法规 | 新药 | 求救 | 中医资讯 |
| 西医资讯 | 中西医资讯 | 论文 |
您现在的位置: 白癜风_白癜风治疗_中国白癜风网 >> 白癜风健康资讯 >> 健康各地 >> 正文 >> 正文
中国白癜风网 添加到百度搜藏 白癜风专科医院 北京白癜风 收藏到QQ书签
  • 上一篇文章:
  •    
    新政策下的举报有奖更加的可信
    【2010/5/17】

        

      

      近日,据相关媒体报道,今后,市民在食品药品消费过程中如发现安全违法行为,可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将获得 2000元的奖励。近日,某市政府出台《某市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的资格、监管部门和具体奖金做出明确规定。这也给市民生活质量带来了高一层次的保障。

      那具体的内容是什么样的呢?该《办法》规定,市民举报的违法案件发生于该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并且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行政执法部门掌握。举报情况一经查证属实,立即兑现奖励。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由举报人直接领取奖金;匿名举报人可使用6位密码,在举报线索调查核实后凭密码和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有关部门领取奖金并办理签收手续。就这样就可以了,非常简单。

      除此以外,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样一条规定,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本部门负责监管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对象。这从另一层次上,也给了我们更多的权利的保障。

      (52222)(11)(78)


  • 下一篇文章:
  •  
    Baidu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白驳风 小儿白癜风 白癜风的中医史 北京白癜风专科医院 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治疗白癜风 小儿白癜风 北京京城皮肤病医院 北京白癜风医院
    北京白癜风 白癜风资讯网 白癜风专科医院 白癜风专科 白癜风的治疗方法 皮肤病 猪流感 皮肤科 白癜疯 白癜风的危害 白癜风初期症状图
    白癜风饮食 白驳风医院 白癜风病因 白癜风传染 白癜风的治疗 白癜风能治好吗 白癜风饮食 白癜风治疗医院 北京皮肤病医院 青少年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