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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共同打造医疗报销政策 | |||||||||
【2009/12/17】 | |||||||||
据推出这项政策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和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日前正式签订了《广州市、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经办框架协议书》,该协议将于2010年3月1日开始实施,具了解,按照协议,异地就医结算的适用范围为,广州到成都创业及开展经贸活动并已在广州参加医疗保险、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人员,以及成都到广州务工并已在成都参加医疗保险、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人员。成都与广州双方医保经办机构将在对方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部分作为参保人员的定点医院,这样,就可以为创业者和打工者为看病而烦恼的事项。 对于两地的这种医疗报销政策还是头一次见,据介绍,双方将共建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实现双方异地就医人员在就医地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记账结算。异地就医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标准按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给予打工者和创业者报销。 (78)(2059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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