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媒体闻新报道,新医改把强化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作为最主要举措之一。笔者所在地近两年来的最直接的表现是,乡镇卫生院招聘人的权力由过去的卫生行政部门掌控完全归于人事劳动部门,这使乡镇卫生院的人事管理越来越准公务员化,卫生院的用人自主权被剥夺得更为彻底,卫生院的用人现专门的考官。
而对于卫生院怎么去招聘呢?去年之前,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才时,面试的专业考官尚由本区医疗机构的专家担任。自去年开始,面试考官则是本区医疗机构的人员一律不得担任,在包办聘人上的“花烛不知新人面,同房方见麻子脸”现象更为严重。完全掌控了基层医疗机构用人权的政府人事劳动部门,从来不到下面来了解一下人事情况的,他们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人事状况和用人需求完全一无所知,故而他们所招之人与基层医疗机构所需之人总是严重脱节。他们也确实不需要了解你的需求情况,因为只要好好地履行他们自己所制定的所谓程序,他们便无须为此而承担任何责任,而卫生行政部门掌控完全归于人事劳动部门。
随着政府人事劳动部门,卫生院新招聘的临床专业人员混了好几个年头,连个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也考不出来的现象比比皆是。更加糟糕的是,卫生院根本无法将这样的人辞退。在政府人事劳动部门的掌控下,卫生院在用人上成了不长屁眼的貔貅——只能吃进,不能拉出。在这样的掌控下,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队伍状况不是在不断改善,而是在继续恶化。笔者单位的情况就是这样,由于完全没有了进出人员的权利,作为原来改革成果的单位内部人事管理考核使用机制现在已基本无法运行,优胜劣汰只能是一种梦想,主动引进人才更是一种奢望。小的卫生院更是如此,在笔者身边,就有好几家这样的卫生院,明明缺的是医生,分给他的却是人员已充裕的药剂。在编的人几乎都不会做业务,只好自己再悄悄雇佣几个乡村医生来顶梁,对于这样的卫生院能给人一种放心的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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