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政策总算实施了,这是老百姓盼望已久的新政策,此次的新方案提出“中央和地方都要大幅度增加卫生投入”,“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在各级财政收入高增的今天,增加公共卫生投入,顺应民生呼吁,也是政府履责的应有之义。不过,我国人口众多,投入的“稀释效应”明显;尚无明确负担比例,同样给三方“合理分担”带来不确定性。“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那么在此之前,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个体与自由职业者、进城农民工、农村合作医疗并未惠及的群体,是否只能“自保多福”?“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特需”与“基本”区别何在?又将根据怎样的标准划分?有不少的类似的疑问纷纷提出。
当然,任何事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但作为一项基本权利,人们却有理由要求相对完善的医疗与健康保障。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策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面对“甩包袱”医改曾带来的教训反思,经过医改“模式之争”的不确定性,新医改方针的出台必然要接受人大代表、广大群众的审视评价,如些地主做的不合格自然会得到相应的改革。
相关的人大代表还提出,决策者应当高度重视群众提出的具体疑虑,尽量避免医改框架“大而化之”。一系列不确定因素处置是否科学,地方财政投入能否“如愿”增加,药品生产、经销企业会不会变通博弈,医德医风应以怎样的规范约束来提升,群众对“细节”的认可程度等等,都将直接、间接影响新医改的实施效果与效率。生老病死,老百姓拖不起。医改不容等,更不能再令百姓失望,要保障老百姓真正的看得起病,使老百姓的健康权益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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