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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践离不开主检们的帮助 | |||||||||
【2011/9/27】 | |||||||||
对于一名好的鉴定人员而言,精神科临床经验是基础,是必备条件,司法精神医学的有关知识,可以经过一定的培训和结合鉴定实践逐步掌握。如果具备了条件,有关部门应发给相关的资格证书,以规范鉴定队伍,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鼓励作用。 某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保证鉴定质量不断提高,又有利于培养鉴定队伍, 的形式是在专职科室的组织下,鉴定人员固定专职与临时指派兼职相结合。固定人员一般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知识,这样可以在不断的鉴定实践中积累和总结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经验,以提高鉴定质量,为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就医服务。 为了培养好的鉴定人员,临时轮流抽调临床医师参加鉴定也有必要,由于司法鉴定实际上是一种特殊,而严肃的高质量临床实践,所以不但可以提高临床医学水平,又可以培训司法鉴定队伍。当然,在具体鉴定中,依法组成鉴定组时,还是必须要有经验丰富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专家把关,担任主检,对鉴定人员工作上的不足给予正确指导。 (163894)(32)(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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