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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可作为食品 | |||||||
【2010/10/1】 | |||||||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对于饮食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从食品毒理学的角度看,任何食品都有量的限制。我们每日所吃的食盐是人体所必需的,但一次大剂量摄入也可以致人死亡。经急性、慢性毒理实验表明,人参毒性很小,按食品急性六级分级法规定,属二级实际无毒范围,其毒性远不如大蒜、马铃薯、八角茴香大,关键是要掌握用量,同时注意吃的频次。”相关人员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并慎重地从食品安全性、毒理学的角度,确定各类食品中人参的合理添加量、 使用量和最小有效量的科学标准,把人参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扩大我国医药食品的市场。 从现在发展的趋势来看,人参不能用于普通食品的规定已经阻碍了我国人参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生产的人参与韩国生产的高丽参都是一种植物,并且两者之间的主要成分和外在特征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在国际市场上,价格相差却很大,高丽参的价格已上升到近一百七十美元每千克,而我国的人参则为十五美元每千克,二者相差十倍以上。主要原因就在于我们以原料出售,韩国人参可以以食品的角色直接进入市场。把人参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允许人参在食品中添加,可以为参类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铺平道路。从而使含人参的食品、饮料,尽快进入国内外市场,与韩国、日本的产品一争高低,争取尽快的赶上这些国家。 (55499)(136)(125)(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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